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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本围剿、越封越红 第九十五章 合同第十三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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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资本围剿、越封越红 第九十五章 合同第十三条 (第2/2页)

没反应过来,等看懂后,直接炸成一片。

    【卧槽,这能写进合同?】

    【这不是合作,这是收声。】

    【原来之前所有‘协调表达’都不是偶然。】

    更快的是业内的反应。

    有公关出来匿名承认,确实见过类似条款,只是以前大家都默认不说。

    有广告圈的人也开始发帖,说很多品牌合作里都存在“口径统一”的隐性要求。

    沈砚看着这些帖子,神情一点点冷下来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这条一出,很多人会开始慌。

    慌不是因为错了。

    是因为被看见了。

    林知夏看着他:“这下真是大面积反噬了。”

    “还不够。”沈砚说。

    “你还想要什么?”

    “签字人。”

    林知夏愣了下。

    “你是想顺着条款找到谁改的?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

    他盯着那份合同,眼神很静。

    “第十三条不是最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“最重要的是,谁敢把它塞进去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,赵律师的电话里忽然传来翻文件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?”

    “我找到了一个手写备注。”

    “谁的?”

    “盛闻那边的项目总监。”

    沈砚眼神一动。

    “写了什么?”

    赵律师停了两秒。

    “‘如艺人近期话题性不足,可适当制造争议点。’”

    林知夏听完,直接冷笑。

    “原来黑料都能写进预案。”

    沈砚看着那句备注,半晌没说话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他忽然说:“这就是我想要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下一层证据。”

    因为这句话已经不是隐性控制。

    而是主动制造争议。

    主动造热度,主动喂黑稿,主动把人放进争议里。

    这才是真正的操盘。

    他把那句备注截成图,和第十三条一起发了出去。

    沈砚V:

    【合同第十三条,和它后面的手写备注。】

    【一个负责管口径。】

    【一个负责造争议。】

    【你们想看的热闹,有人提前写好了。】

    这条发出去后,整个娱乐圈都静了一下。

    因为这次不只是品牌问题。

    是行业本身的问题。

    一个负责管嘴。

    一个负责造黑。

    一个负责收割热度。

    太完整了。

    完整得让人发冷。

    赵律师看着发出去的那条微博,忽然低声问:“接下来呢?”

    沈砚抬头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,找周曼的最后底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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