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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本围剿、越封越红 第九十五章 合同第十三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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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资本围剿、越封越红 第九十五章 合同第十三条 (第1/2页)

    第十三条被翻出来那天,正好是品牌方第二轮撤资结束后的傍晚。

    沈砚原本在看一份新剧试戏文本。

    赵律师电话一来,他立刻把纸放下。

    “找到了?”

    “找到了。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,赵律师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压不住的兴奋。

    “你之前让我盯的那份品牌合同,我找到完整版了。”

    林知夏一下抬头。

    “哪份?”

    “就是上次撤资那家。”

    赵律师说,“第十三条原件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沈砚接过传真件一看,眼神就沉了。

    合同第十三条没有明着写“限制艺人说话”。

    它写的是:

    【若艺人参与品牌联动期间出现舆情争议,品牌方有权对相关公开表达提出优先建议;艺人应以品牌形象协调为原则,适时调整表达内容。】

    “优先建议。”

    “适时调整。”

    “以品牌形象协调为原则。”

    每一个词都很柔。

    柔得像在照顾艺人。

    可翻译出来就是:你得听我的。

    林知夏看完,脸都冷了。

    “这不就是统一口径吗?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沈砚说,“而且是写进合同里的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他们撤资,不只是怕热度。”

    “是怕我不配合。”

    赵律师那边停了一秒。

    “还不止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查了当时的签署流程。”

    “第十三条本来是空的,后来被补进去的。”

    沈砚眼神一凛。

    “谁补的?”

    “品牌联络人说,是盛闻项目组统一模板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它不是单一家品牌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是模板化下发。”

    这一下,林知夏直接笑了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一锅端。”

    沈砚却没笑。

    因为这意味着,这条条款不只存在于一份合同里。

    很可能,很多看似正常的合作案里,都被偷偷塞了类似的东西。

    只不过以前没人会像他这样,把它拿出来摊开。

    “发吧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赵律师问:“现在?”

    “现在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要把条款公开?”

    “确定。”

    沈砚低头开始写文案。

    这次他写得很直。

    沈砚V:

    【合同第十三条。】

    【不是建议,是控制。】

    【不是协调,是统一口径。】

    【不是品牌逻辑,是把艺人当素材管理。】

    配图是整页合同原文。

    第十三条被他用红线圈了三遍。

    评论区一开始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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