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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律师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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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3章 律师来了 (第1/2页)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九点,律师来了。

    秦牧在镇上买完菜回来的路上接到赵铁柱电话。

    “哥,刘德财的律师到了。省城来的,叫什么宏达律师事务所,两个人,一男一女。来了就要求会见当事人。”

    “正常会见,别拦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但这个律所我让小王查了一下——宏达律师事务所,在省城排前十,不接小案子。刘德财一个镇上的包工头,请得动这种所?”

    秦牧把菜挂在电动车把手上。

    请不动。

    柳河镇的包工头请省城前十的律所来做刑事辩护,这个钱不是刘德财出的,也不是刘德明出的。

    是马文龙。

    一个县政协副主席给一个包工头请省城大所的律师,不是因为刘德财多重要,是因为刘德财嘴里有东西——他知道的太多了。刘德财要是在刑事程序里扛不住压力开了口,供出来的不止是工地事故,还有这些年镇上工程分包回扣的整条链。

    律师不是来救刘德财的。

    是来封刘德财的嘴的。

    “铁柱,会见的时候你注意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看看律师见完之后,刘德财的态度有没有变化。之前他在里面是什么状态?”

    “进去头几天骂骂咧咧,后来老实了。昨天转拘的时候跟他宣读决定书,他没吭声,脸都白了。”

    “见完律师之后如果突然硬气了,那说明律师给他吃了定心丸——有人保他。见完之后如果更慌了,那说明律师告诉他事情比他想的严重,让他把嘴闭紧。”

    “明白。”

    秦牧挂了电话,骑车回家。

    把菜放进厨房,李秀英在灶台边坐着择豆角。她的腿上裹着护具,动作比前两天利索了一点。

    “妈,中午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随便,有啥吃啥。”李秀英头也没抬,“你一天到晚往外跑,到底忙啥呢?”

    “办事。”

    “啥事这么忙?”

    秦牧没回答。他把豆角接过来,三两下择完,放进盆里洗。

    李秀英看了他一眼,没再问。

    秦小棠从里屋出来,端着个搪瓷杯子倒水喝。她看了看秦牧,又看了看他的手机。

    “哥,你是不是在对付刘德财他们?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
    “村里都传遍了。说刘德财本来昨天该放出来,结果没放出来,刘镇长亲自去要人都没要回来。”

    秦牧拧上水龙头。消息传得比他想的快。在村子里,八小时就够一件事从村东头传到村西头再传回来,中间还能添油加醋变三个版本。

    “你别管这些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管。”秦小棠喝了口水,“我就是想说——你小心点。刘镇长不是好惹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,”秦小棠犹豫了一下,“今天早上我去村口倒垃圾的时候,赵鹏在那边站着,看见我就笑。那种笑法很恶心,像是知道了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秦牧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他说话了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就笑了一下就走了。”

    秦牧点了下头,没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赵鹏这段时间老实了不少。自从被秦牧三秒内放倒三个人,他缩回了赵建国身后,不敢正面来找茬。但他那种笑法——秦小棠说得对,是“知道了什么事”的笑法。

    说明赵建国那边也得到消息了。

    不止刘德明在动。赵建国也在等一个结果。

    中午十二点,赵铁柱又发来消息。

    “律师走了。见了四十分钟。”

    “刘德财什么反应?”

    “硬了。”

    一个字就够。

    刘德财见完律师之后态度变硬,说明律师给他带了话——有人罩你,什么都别说,扛住就没事。

    这恰好说明秦牧判断没错。律师是来封嘴的,不是来辩护的。

    真正的辩护不需要让当事人“硬气”。真正的辩护是研究案卷、找程序漏洞、做证据抗辩。省城大所的律师来了四十分钟就走,说明他们的工作重心根本不在法律程序上——而在案外。

    秦牧给赵铁柱回了条语音:“别急。让他硬着。嘴越紧越好,说明他心里有鬼。后面取证不走他这条线,走受害人和工地记录。”

    赵铁柱秒回:“工地那边我已经在查了。刘德财的施工记录和安全台账全是假的,日期对不上,签名对不上。他那个工地从拿到承建资质开始就有问题——资质挂靠,借的别人的牌子。光这一条就够再加一个罪名。”

    秦牧看完,没回。

    赵铁柱的业务能力比他预想的强。不只是胆子大,脑子也好用。他已经开始自己往深处挖了。

    下午两点,秦牧接到陈远航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老秦,有个情况,你听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说。”

    “今天上午,青云县公安局政工科给柳河镇派出所发了一份函件。内容是'关于规范基层所队刑事立案程序的指导意见'。”

    秦牧靠在院墙上。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发的?”

    “今早十点。铁柱那边中午才收到,传真发的。我让人查了一下——这份函件不是正常的业务文件,是临时起草的。政工科一个副科长签的字,但内容明显不是他能定的。”

    “说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核心意思就一条——基层派出所在进行刑事立案时,涉及本辖区重点企业、重点工程相关人员的案件,应事先与当地政府通气,听取意见。”

    秦牧没说话。

    意思很明确。

    这份函件不是发给全县所有派出所的。就是冲着柳河镇来的,冲着赵铁柱来的。

    “事先与当地政府通气,听取意见”——翻译成人话就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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