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二章 大明海寇 (第2/2页)
组织能力,投身于这股“亦商亦盗”的洪流之中。
他起初只是与许栋、李光头等大海商合作,后来逐渐羽翼丰满,在舟山群岛的沥港(烈港)建立了自己的基地。
此人并非是一个单纯打家劫舍的“海寇”,反而更像是一个建立起海上商业帝国的CEO。
他先是制定了各种规则,向过往商船收取保护费,同时也为他们提供航行安全与贸易渠道。
而他的船队满载着江南的丝绸、瓷器、棉布,运往日本、吕宋等地,再从这些地方换取白银、硫磺、香料与南蛮火器,运回大明贩卖,从中牟取惊人的暴利。
为了维持这个庞大的海上帝国,汪直建立了一支强大的私人武装。
他麾下不仅有数万名亡命之徒,更有精通航海的福建、广东水手。
甚至,他还招揽了大量因战乱而失去主家的日本浪人,以及懂得使用火器的葡萄牙冒险家。
在其势力鼎盛时期,他自称“净海王”,在东海上画地为牢,俨然一个独立王国的君主。
其在给朝廷的上书中曾言:“海上之寇,非自今始,此皆濒海细民,以海为生,禁之愈严,则其心愈坚。”
这番话,道尽了那个时代海上走私集团产生的深刻社会根源。
而他与九州的大名,尤其是平户的松浦家,更是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共生关系。
松浦家为汪直提供安全的港口、补给基地和货物销赃地。
而汪直则为松浦家带来了丰厚的贸易利润与先进的军事技术,使得原本只是北松浦一隅之地的松浦家,一跃成为九州不可小觑的海上强权。
此次,被山名义光击败,连传家宝刀都被夺走的松浦隆信,为了复仇,可谓是下了血本。
他秘密派家老前往沥港,面见汪直,开出了一个让这位海上枭雄都无法拒绝的条件。
他承诺附庸汪直,然后将整个平户港的治权,都让渡给汪直!
这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港口的使用权,而是包括港口的税收、管理、驻军等在内的一系列主权。
这等于是让汪直在海外,拥有了一个完全合法且不受大明朝廷管辖的永久性基地。
面对如此厚礼,汪直自然是欣然应允。
在他看来,那个叫做山名义光的倭人,只是一个眼光短浅的倭岛小大名而已。
既然这个家伙对自己的海上贸易充满了野心,那便已经构成了对他东海霸权的潜在威胁。
此次借松浦隆信之手,将这个威胁扼杀在摇篮里,同时还能将平户彻底收入囊中,这笔买卖稳赚不赔。
于是,汪直当即抽调出麾下最精锐的一支力量,共计两千人。
随后这支海寇由其最信赖的义子,勇猛善战的毛海峰亲自率领。
并配以叶宗满、王清溪等几位身经百战的老部下,协同松浦隆信,誓要一举摧毁山名家的海上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