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朝事国事,天下之事 (第1/2页)
陈修瑾在病榻上写下第一句话是“丞相可废,而统筹政务之权不可废。”,而第二句话则是“皇帝不可困于百官,百官亦不可困于一人。”,第三句话便是“内阁七人,各自票拟,互相牵制。”
这三句话,便是整个改革的根基。
陈修瑾随后开始将内阁的运行方式一点点写下来,他必须先写下来,若是自己到时候真的坚持不到最后,便可以将此事的后续交给陈安渡。
制度很简单,参照从前与之后。
设置内阁,而内阁有七人,七人之中,不设真正意义上的一人独尊,可以有首辅,但首辅虽然在名义上是第一,但只负责主持内阁议事、整理票拟、协调七人之间的意见,不得直接号令六部,更不得以首辅之名越过皇帝发布政令。
这与大明原先的首辅有一定区别,但是区别不算太大。
而其余六人,则分别负责不同方向的政务,其中有人负责财政,有人负责军事,有人负责刑名,有人负责教育,有人负责地方政务,有人负责工程民生。
实际上是以后世的“副职”分管来设置这六位阁老,所谓阁老,也不过是“副相”而已,分管事务不同,理论上级别是一样的。
只有一位分管较为重要职务的,可以被称之为“第一次辅”。
这些分管职务不能完全按照六部来划分,因为内阁不是六部的上级,这是陈修瑾反复强调的一件事情。
内阁是皇帝的辅政机构,六部则是执行机构,内阁负责看奏疏、提意见、做票拟,六部负责执行诏令、处理具体政务,皇帝负责最终裁决。
如此一来,便形成三层结构。
皇帝决定,内阁议政,六部执行,而都察院、大理寺、锦衣卫则负责监督。
陈安渡听到这里,已经有些听不懂了。
他忍不住问道:“祖父,何必弄得这么复杂?”
陈修瑾却笑了起来:“因为人心比制度复杂,制度若是简单到只能依靠人的品德来维持,那便不是真正的制度。”
“你可以相信一个人,但你不能相信每一个人,更不能相信后世的每一个人。”
说到这类,陈修瑾有些沉默的说道:“而即便是制定了这些制度,后续也一定会出现问题的,比如第一次辅分管的实际工作,其实已经让他较之另外五人高上许多。”
“而首辅的职权以及名义,一定会让他在最后成为真正的领导者。”
“这些制度只是将这些事情能发生的时间无限期的往后拖延罢了,能够拖延一日,便是一日。”
陈安渡沉默下来。
而陈修瑾继续写。
六部也必须重新划分,天下诸多事务,六个部门就全部管辖?这是不现实的事情,当权力重重叠叠的汇聚在一起,那么权力就会滋生出来巨大的问题。
户部之下,未来可以逐渐分设财政、税赋、仓储、粮运等专门机构,也就是分设财政部、税赋署、仓储司、粮食局等;而工部则分设水利、工程、交通、矿产、军械等事务,至于礼部?则是将教育、科举、以及各种司礼之事单独划开。
总之,将原本的“六部”,按照职能开始细化,分裂出不同的衙门,分裂出不同的“职位”,这些都是可以被瓜分的“果子”。
当果子们互相制衡的时候,便会在权力上形成一道又一道的锁。
陈修瑾知道有人会说这是官多了,可他却认为,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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